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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师博客 标签: 流行病学分会 青年委员 申报
标签: 流行病学分会 青年委员 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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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09.01 19:45: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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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申报通知
按照中华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分会(以下简称“分会”)管理办法,分会将设立青年委员会,在分会领导下负责流行病学专业中青年的培养、交流和开展学术活动等,并积极参与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一) 青年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(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除外): 1. 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,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 2.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心学会工作,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; 3. 年龄在45岁以下(196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(二) 青年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(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除外): 1. 采用分会委员推荐、同行专家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。其中,分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每人最多提名5人,分会委员每人最多提名2人。分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提名不超过2人,副主任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提名不超过1人。其余人选充分考虑委员单位地区分布,并可在非委员单位考虑人选,以扩大分会在青年学者中的影响力。 2. 申报名单经分会中青学组组长和副组长初审,形成初选名单,提交分会常务委员会讨论。 3. 初审名单由分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终审后,形成青年委员会委员名单,报中华预防医学会备案。
(三) 青年委员会委员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,请填写“中华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申请表”(下载表格),电子版发至lxbzqz@qq.com,同时邮寄纸版申请表1份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中华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分会296信箱(邮编:100191)。 联 系 人:吕 筠 联系电话:010-56202535
(四) 申报截止日期:2011年9月30日(纸版申请表以邮戳日期为准)
中华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分会 2011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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